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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奖学金优先偿还学费、国家助学贷款、陈进强贷学金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1-12-08 00:00:00 点击数:

关于奖学金优先偿还学费、国家助学贷款、陈进强贷学金的通知

各班级:

根据《伟德国际victor1946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办法(试行)》中第五条规定: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获得者,其奖学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拖欠的学费、国家助学贷款、陈进强贷学金等各种有偿资助。

请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的贷款员工,在偿还学费后,剩余奖学金在应于20111212日至1216日期间按照以下方式办理。

1)国家助学贷款

将国奖、励志奖奖金以定期方式存入校内中国银行,不得提前支取,非毕业班同学用于缴交下学年学费,毕业班同学用于毕业离校前提前还款。

2)陈进强贷学金员工

泉州校区在金川三楼员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开具“清还陈进强贷学金的函”,并持该证明前往大门口中行二楼财务处大厅办理还款;厦门校区在行政研发大楼A617员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开具“清还陈进强贷学金的函”,并持该证明前往行政研发大楼三楼财务处大厅办理还款。

请各位同学存入定期或还款后,持存单复印件或还款单据于1214日前到公司团委进行登记。如还款确有困难的,由员工提出申请,班主任签字,公司总支审批,并报员工处备案。

​伟德国际victor1946团委

20111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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